百度加“V”认证被指考核不严 遭诉讼抵偿12万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来,因加“V”认证引发的诉讼不时出现,、搜狗等公司在推出加“V”认证时的留神责任尺度和过错如何认定引人关注。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海淀法院一审对原告张老师诉被告北京百度网讯有限公司财产损害抵偿纠纷一案的判决,以为百度公司在进行加“V”认证考核时,未尽到较一般推广更高的留神责任,且未采用响应办法的行动构成侵权。

  原告张老师于2013年11月20日上网查找塑料原料的供货信息,在百度网搜寻框中输入关键字“吉林石化0215A”并点击了“百度一下”,呈现的搜寻成果列表排在第一位的是“缇雄贸易”网站,列表末尾带有“推广”字样,同时出现在页面右上方的是百度公司“放心搜寻,全额保证”的担保承诺。张老师因此与相干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并于21日登录百度账号支付货款120250元,之后该公司再无踪迹。11月29日,张老师依照“请求保证”的步骤提示,向百度公司提出保证请求遭拒绝,拒绝的理由是“你购买商品非因生活花费需要,暂不属于保证范围”。张老师因此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百度公司赔礼道歉、抵偿丧失120250元及利息30544元、诉讼费及差旅费等9890.66元。

  百度公司以为,其在为客户加“V”认证的进程中,曾经要求对方提供了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影印件,并要求提供了法定代表人手持自己身份证的肖像照片,该照片同时显示了法定代表人的肖像和身份证上登记的照片,根据名义分歧的审查原则,其已尽到公道留神责任,不应承担响应责任。

  海淀法院审理以为,本案审理关键在于认定百度公司加“V”认证进程中能否尽到公道留神责任、能否存在主观过错,进而判断能否构成侵权。百度公司在为客户加“V”认证进程中,除“证件名义分歧线上认证法”之外,还采用“打零钱认证法”,不过是由请求用户择一行使,而非同时适用。假如百度公司同时采用“打零钱”认证,则本案能够避免。假如百度公司当初未能想到“打零钱”认证方式,基于人类认知能力的限制,百度公司仅采用“证件名义分歧线上认证法”能够理解。假如同时采用“打零钱”认证方式将明显增加成本、降低效率或发生其余不公道的负担,百度公司仅采用“证件名义分歧线上认证法”也能够理解。但是,百度公司曾经预见到“证件名义分歧线上认证法”的漏洞,曾经掌握简便易行的其余印证方法,却仍然选择采用宽松认证尺度以致本案发生,故认定百度公司未尽公道留神责任。另外,百度公司此前还曾收到济南跃阳化工有限公司被冒名认证的举报,但百度公司仅仅停止了一个被投诉网站的推广链接,对统一请求人统一账户设定的其余推广网站可能存在的违法行动不采用预防、复核、处理办法。故海淀法院认定百度公司在设计、执行加“V”认证考核程序中未尽公道留神责任,在收到举报后明知收集用户利用其收集效劳侵害他人民事权利而未采用必要办法,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审判决百度公司抵偿张老师120250元货款及因诉讼发生的公证费、差旅费等公道支出,对于张老师提出的其余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一审宣判后,被告百度公司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以为,百度公司加“V”认证系百度公司为客户推出的信用认证效劳,加“V”认证不仅使得百度公司在收集推广中脱颖而出,同时也使得百度公司获得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因而百度公司在进行加“V”认证考核时,理应尽到较一般推广更高的留神责任,应当核实企业身份信息的真实性。百度公司在能够采用“打零钱认证法”等简便易行的验证方法避免“证件名义分歧线上认证法”漏洞的情况下,仍然选择采用宽松认证尺度以致张老师受骗,未尽到应尽的留神责任。且百度公司在张老师被骗前即收到济南跃阳化工有限公司告知本公司被冒名认证的邮件,但百度公司仅停止了一个被投诉网站的推广链接,其应有能力筛查加“V”认证企业利用统一请求人统一账户设定的其余推广网站,却未采用响应办法导致此后张老师被骗,百度公司存在怠于管理的行动,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对于一审认定的抵偿120250元货款及因诉讼发生的公证费、差旅费等公道支出予以维持,对张老师其余诉求不予支持。

  链接■

  什么是百度加“V”认证

  百度加“V”认证隶属百度公司推广业务,其表现形式为在其部分推广客户搜寻成果链接标识旁加注“V”形标记,如在百度含信用V标识的搜寻成果中因假冒官网、资质或钓鱼诈骗蒙受经济丧失,可通过百度保证计划的相干规则获得百度先行保证。百度网民权利保证计划是百度与司法部中调委、中国花费者协会联合发起的首个搜寻引擎网民权利保证体系,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证网民的合法花费权利。

  《百度网民权利保证计划效劳协议》包括如下内容:“百度注册用户在登录百度账户状态下,在百度搜寻成果页面点击带有百度信用“V”标识的搜寻成果网站,因推广商家采用假冒官网或假冒行政许可资质、收集钓鱼等诈骗行动,以致用户与之发生交易后受到直接经济丧失的,用户可依照本保证计划的有关规则向百度请求保证金,并得到百度在花费维权方面的相干支持。对于用户提出的符合保证范围的保证请求,经百度考核确认后,百度可能支付的实际保证金额依照用户实际发生的直接经济丧失确定。用户非因生活花费需要,自推广网站经营处购买商品或接受效劳并遭受了直接经济丧失的,不属于保证范围。”

转载自:https://tech.sina.com.cn/i/2015-10-15/doc-ifxivsch3605227.shtml

声明: 除非转自他站(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外,本文采用 BY-NC-SA 协议进行授权 | 智乐兔
转载请注明:转自《百度加“V”认证被指考核不严 遭诉讼抵偿12万
本文地址:https://www.zhiletu.com/archives-4930.html
关注公众号:智乐兔

赞赏

wechat pay微信赞赏alipay pay支付宝赞赏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在线留言

你必须 登录后 才能留言!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X

售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智乐兔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