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数、超实数和博弈游戏:数学的结构之美

(三)

对算术结构的形式化,让我想起了一些更折磨人的哲学:我们的体系为什么是这样的?一个文明的体系一定是这个样子的吗?比方说,如果人类没有视觉这种感官,我们还会创立几何这门学科吗?同时,人类是否会因为缺乏某种独特的感官,而没能建立起一个更加神奇的分支?

同样地,我们总会认为,自然数是最自然的概念,是每一种文明都不可避免会遇到的概念。是这样吗?会不会有某一种外星文明,他们也有一套自己的算术系统,虽然也有加减,虽然也有乘除,虽然跟我们正在使用的算术系统是同构的,但其直观意义和表示方法都跟我们完全不同。或许,在我们这里很难表达的数,在他们那里看来几乎是平凡的;或许,在我们这里很直观很自然的数,在他们的体系里却需要复杂的记号来表示。

作为一个科幻迷,我甚至马上想到了,这应该是一个绝佳的科幻素材:家发现了地外生命的某种全新的数学系统,并且一步一步尝试去解读它。为此,数学家们必须抛弃任何已有的假设,忘掉什么是自然数,什么是零,什么是加减,什么是乘除,从一片空白开始,尝试理解外星算术系统,逐渐搭建起外星数学的大厦。《你一生的故事》的数学版,多么激动人心的一件事情啊!

这样的小说已经有了。你猜谁写的? Donald Knuth !第一次听说这个时,第一反应除了膜拜还是膜拜: Knuth 简直是太牛了,他竟然写过一本小说!这本 100 多页的小说叫做 Surreal Numbers (中译《研究之美》,电子出版社 2012 年 1 月出版,顺便吐槽中译名),中文意思大致就是“超现实的数”。我打算直接把它叫做“超实数”——正如“实数”就是“现实的数”一样,“超实数”也就是“超现实的数”了(其实,不得不说的是,“超实数”这个译名有一个很大的弊端:它可能会与另一个叫做 hyperreal numbers 的概念发生混淆)。小说的副标题则是 How Two Ex-Students Turned on to Pure Mathematics and Found Total Happiness 。小说讲述了 Alice 和 Bill ,一对年轻男女,逃到一个漂亮的孤岛上“寻找自我”。他们在岛上发现了一块古老的石板,石板上用希伯来语写着一些数学公理。然后,我们将跟随 Alice 和 Bill 的思路,逐渐探索这些公理的意义,期间会走不少的弯路,历经一些失败的尝试,到最后终于成功恢复出了一个完整的算术系统。根据 Wikipedia 的描述,一个全新的数学概念竟然首先出自于一本小说,这是极罕见的例子。

在下面的讨论中,时刻记住:我们在学习外星数学。我们不能有任何先入为主的概念。请忘记“数”的概念,忘记“小于等于”的概念。下面所说的“数”是某种全新的物体,它可能与我们熟知的数有某种对应的关系,也可能与我们熟知的数没有任何关系。“小于等于”也是一种全新的概念,这四个字整个儿是一个新词,它不是由“小于”和“等于”合成的。它的意思有可能和我们的小于等于相吻合,也有可能和我们的小于等于不吻合,甚至有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合理的“意思”。“大于等于”只是一个与“小于等于”对称的说法。如果 x 小于等于 y ,我们就说 y 大于等于 x 。偶尔我们会用 ≤ 代替“小于等于”,用 ≥ 代替“大于等于”,不过也请假装这些符号对你来说是完全陌生的。

石板上的公理只有两个。

  1. 每个数都是用两个(由已有的数构成的)集合表示的,其中左边集合里不存在这样的数,它大于等于右边集合里的某个数。假如 a 、 b 、 c 、 d 、 e 都是已经构造出来的数,并且从 a 、 b 里任取一个数,从 c 、 d 、 e 里任取一个数,前者都不会大于等于后者,那么把 a 、 b 放入左边的集合,把 c 、 d 、 e 放入右边的集合,我们就能得到一个新的数,例如 f 。我们把它记作 f = {a, b | c, d, e} 。
  2. 一个数小于等于另一个数,当且仅当前者的左集合里不存在大于等于后者的数,并且后者的右集合里不存在小于等于前者的数。例如,如果 x = {a, b | c} , y = {d | e} ,那么 x 小于等于 y ,当且仅当 a 、 b 都不大于等于 y ,并且 e 不小于等于 x 。

可以看出,所有的数,包括它们之间的 ≤ 、 ≥ 关系,都是递归地表达出来的。不过,我们每次都需要用已有的数来定义新的数,那我们从什么地方开始呢?答案是,我们从空集开始。左集合和右集合都为空,记作 { | } ,这是我们能够得到的第一个数。再次提醒,这个数或许能被等价地理解为我们世界中的某个数,或许不能。我们暂时不做这些假设。我们把这个数记作 α 。也就是说, α = { | } 。容易看出, α ≤ α ,因为 α 的左集合里确实没有哪个数大于等于 α ,并且 α 的右集合里确实没有哪个数小于等于 α (事实上 α 的左集合里和右集合里根本就没有数)。既然 α ≤ α ,反过来看,也可以说成是 α ≥ α 了。在接下来的过程中时刻记住, α 既小于等于自己,又大于等于自己。

接下来,我们可以构造两个新的数 { | α} 和 {α | } ,何不把它们俩分别叫做 β 和 γ 。注意, {α | α} 是不合法的,它违反了公理 1 :左集合里的数不能大于等于右集合里的数。可以验证, β ≤ α ,而 α ≤ γ 。另外, β 也是小于等于 γ 的,不过请注意,这并不是根据“小于等于”的传递性推出的,而是根据“小于等于”的定义直接验证的。我们还不知道“小于等于”满足传递性。事实上,我们还不知道“小于等于”有什么直观意义。

x 小于等于 y 当且仅当 x 的左集合里不存在大于等于 y 的数,并且 y 的右集合里不存在小于等于 x 的数
β = { | α} , α = { | } ⇒ β 小于等于 α ,或者说 α 大于等于 β
α = { | } , γ = {α | } ⇒ α 小于等于 γ , 或者说 γ 大于等于 α
β = { | α} , γ = {α | } ⇒ β 小于等于 γ , 或者说 γ 大于等于 β

接下来,我们完全不理会 ≤ 背后有何直观意义,而是纯粹利用刚才的两个公理来证明,刚才看到的传递现象其实并不是巧合。换句话说,在这个神秘的算术系统中,如果 x ≤ y ,并且 y ≤ z ,那么 x ≤ z 。证明的基本方法是数学归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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